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就近购药,维护基金安全,保障群众权益,县医保局强化协议管理、政策宣传、基金核查、优化服务工作,全县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协议管理到位。按照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规定,督促各定点零售药店严格遵守定点服务协议,落实完善购药服务管理、审核与费用结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进销存”管理等各项制度,对不符合定点规定药店不予签订服务协议。2025年对全县定点的150余家药店开展审核,约谈整改37家,行政处罚2家,取消协议管理33家,目前共有协议管理定点药店121家。
政策宣传到位。通过云上崇阳、崇阳医保公众号,印发宣传折页,在定点药店醒目位置设置政策宣传栏,公布医保咨询和监督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所有药品实行明码标价,达到政策清晰,价格透明,监督无死角。
基金核查到位。聚焦“追溯码”核查,从严处理处置“回流药”问题,以“百日行动”专项整治为抓手,严查快处倒卖“回流药”行为,共核查国家局追溯码疑点线索558条,检查定店药店143家,解除医保定点协议药店33家,推进定点零售药店“能进能出”,对定点零售药店形成强有力震慑,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服务管理到位。一是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障定点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经相关部门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做到评估到位;二是认真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法定代表人、营业地点、经营范围等基本资料变更应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要求履约到位;三是对违规违约的定点零售药店,要求整改落实到位。有效促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不断规范医保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