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规定,现将参保人员金芷同遗失医疗费用原始票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5-8182981
姓名:金芷同
参保地:咸宁市
参保险种:职工医保
医药机构名称: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票据金额:5951.55元
开票日期: 2020年03月13日
票据号:0070237186
咸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日